7月9日消息,微博话题“两个账号同一航班价格相差1300”冲上热搜榜。
据媒体报道,宁波的小陈和朋友一起订机票,俩人同时查看同一APP的同一航班同一仓位,小陈的价格是2356元,朋友却只有980元。
小陈说,2356是她经济舱的价格,而朋友的商务舱都只要2400,她找平台要个说法,客服先后提到了“等级”“权限”“系统bug”等名词。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这是典型的大数据杀熟。
据了解,从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
针对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现象,《条例》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明确了差异化营销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为前提,彰显市场公平。
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即使是公平合理的营销行为,商家也要将营销规则中跟消费者有重要利害关系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告知消费者,确保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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