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据沭阳法院披露,王某、顾某夫妻二人因欠交子女两个学期的学杂费用被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某中学与被告王某、顾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王某、顾某于2024年4月20日前付清子女上学费用15308元,如二被告未按约足额付清费用,则另支付原告某中学违约金 3000 元。
因王某、顾某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原告某中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法院依法向王某、顾某送了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王某、顾某尽早履行义务,但该二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
这次行动中,法院依法对王某进行传唤,经调查和谈话确认,王某与顾某每月均有几千元入账,但王某未能在限期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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